关于房产的问题
属于对男方的赠与.可以共同还贷的部分
可以的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此种情况,视为对男方的赠与,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当然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可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离婚时增值部分做分割。
属于南方个人财产,你只能就共同还贷部分要求分割。
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的
婚后购买房屋,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