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该如何维权
该如何维权 我是一名私企职工,今年因不满企业的一些做法及相关制度,本人以其它理由提出了离职。因企业不愿意放人,企业提出了相应的条件(可以走人,但是本人的相关资质证书企业扣留,并补签培训协议,缴纳违约金,否则,企业不予办理离职手续)。但是企业的培训协议不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培训协议不合法的相关内容有:培训费用在4000元内的,限定违约金为4000元,按协议中的年限递减。因本人不同意这份协议的内容,与企业未达成协议,企业勒令本人回家,至今仍然有2个多月的工资未结算,而且部分工资企业未按薪资调整后的工资计算。事后本人曾回单位办理过离职手续,但企业还是要求本人补签那份培训协议。所以至今未办理手续。请问:1.培训协议有没有必要补签。2.在此期间间断的保险该由谁来负担.3.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吗?4.薪资调整后的部分工资如何解决5.如果进行劳动仲裁该提供哪些材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寻找援助(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1-08-23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