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该如何维权

该如何维权 我是一名私企职工,今年因不满企业的一些做法及相关制度,本人以其它理由提出了离职。因企业不愿意放人,企业提出了相应的条件(可以走人,但是本人的相关资质证书企业扣留,并补签培训协议,缴纳违约金,否则,企业不予办理离职手续)。但是企业的培训协议不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培训协议不合法的相关内容有:培训费用在4000元内的,限定违约金为4000元,按协议中的年限递减。因本人不同意这份协议的内容,与企业未达成协议,企业勒令本人回家,至今仍然有2个多月的工资未结算,而且部分工资企业未按薪资调整后的工资计算。事后本人曾回单位办理过离职手续,但企业还是要求本人补签那份培训协议。所以至今未办理手续。请问:1.培训协议有没有必要补签。2.在此期间间断的保险该由谁来负担.3.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吗?4.薪资调整后的部分工资如何解决5.如果进行劳动仲裁该提供哪些材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寻找援助(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1-08-23 16:3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