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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我15年9月份欠朋友18万货款,当时给他打了欠条,从16年1月份开始每月还款3000到4000,直到

我15年9月份欠朋友18万货款,当时给他打了欠条,从16年1月份开始每月还款3000到4000,直到 我15年9月份欠朋友18万货款,当时给他打了欠条,从16年1月份开始每月还款3000到4000,直到18万还清为止,现在刚到还款日期人家又要我每月还5000,说3年之内还清不按他的办就要告我,请问我要还是按欠条上所写的还款,他是不是告不了我,还有我每月还款给他的银行记录能证明我在还款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52353071(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6-01-09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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