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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不给工资

不给工资 我自2008年5月份在一家公司上班,2009年8月31日以不入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辞职,生产部经理要求以不愿意干为由辞职,可当我辞职结算工资时它以种种理由扣我的工资,我一个月的工资1728元和所谓的培训费(实际是押金)被他一扣基本上没有了,弄不好还要倒给他。到劳动局,劳动局要我出示证据,可是这证据哪里找,都在人家手。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dzyws……(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09-09-02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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