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2007年签了5年的旧劳动合同,在2009年辞职要交违约金么?户口怎么办?

2007年签了5年的旧劳动合同,在2009年辞职要交违约金么?户口怎么办? 我于2007年7月毕业,在一家企业入职,并签了5年的劳动合同。因为解决了北京户口,所以和公司签了一项协议,如果5年内辞职,我需要交纳5万的违约金。现在因为个人原因,打算在2009年7月辞职,并在6月份就提交辞职报告。 
问题是: 
1.那5万的违约金我是否要交纳?如果按照新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的,但我签的是旧劳动合同,所以很困惑。 
2.除那5万的违约金外,我是否还要交纳其他违约金。好像还有一种旧劳动法规定的,根据月薪计算的违约金,我是否要交纳? 
3.现在我的户口在北京市XX派出所,我不是户主,所以应该是集体户口。那么在我辞职后,户口会放到哪里?会不会像大学毕业时一样,打回原籍?如果户口仍然是北京的,因为我不是户主,那么我是不是拿不到户口本。如果户主仍然是现在就职的公司,那么以后要把户口挪出来会不会有麻烦? 
问题很多,很头疼。希望有专业知识的人士能给我个详细的解答。谢谢您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ablel……()
提问时间:2008-10-10 09:5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