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2007年签了5年的旧劳动合同,在2009年辞职要交违约金么?户口怎么办?
2007年签了5年的旧劳动合同,在2009年辞职要交违约金么?户口怎么办? 我于2007年7月毕业,在一家企业入职,并签了5年的劳动合同。因为解决了北京户口,所以和公司签了一项协议,如果5年内辞职,我需要交纳5万的违约金。现在因为个人原因,打算在2009年7月辞职,并在6月份就提交辞职报告。
问题是:
1.那5万的违约金我是否要交纳?如果按照新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的,但我签的是旧劳动合同,所以很困惑。
2.除那5万的违约金外,我是否还要交纳其他违约金。好像还有一种旧劳动法规定的,根据月薪计算的违约金,我是否要交纳?
3.现在我的户口在北京市XX派出所,我不是户主,所以应该是集体户口。那么在我辞职后,户口会放到哪里?会不会像大学毕业时一样,打回原籍?如果户口仍然是北京的,因为我不是户主,那么我是不是拿不到户口本。如果户主仍然是现在就职的公司,那么以后要把户口挪出来会不会有麻烦?
问题很多,很头疼。希望有专业知识的人士能给我个详细的解答。谢谢您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ablel……()
提问时间:2008-10-10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