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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在经销合同书上另外手写注明:三个月内补齐4万元,若三月内未能补充达到3万以上

在经销合同书上另外手写注明:三个月内补齐4万元,若三月内未能补充达到3万以上 在经销合同书上另外手写注明:三个月内补齐4万元,若三月内未能补充达到3万以上,货款订金照常转为货款,继续履行合同,三月内未达到3万元,合同自动取消,货款订金转为货款。并加盖公司公章。一,我想问问经销合同书上电脑打印的条款是不是都要按照手写的为准?二,厂里能不能按照手写注明把货给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6-01-03 20:5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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