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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广州租凭合同承租方没有违约责任吗

广州租凭合同承租方没有违约责任吗 在出租屋签了几年租期,承租方一年不够就违约要走了,第一次在中介签了合同有说到双方违约了要给对方保证金的数目做赔偿,接着去出租屋管理处那边登记为了方便,就随便填.现在承租方说走就走了,对方还自信满满的说到怎么退保证金的问题.所以我看下出租屋管理处的合同,才发现没有关于违约了保证金怎么处理.因为出租屋税口头上协商由承租方承担的,所以租金不是很高,承租方也要求登记时减少点租金,我们也顺着他们的请求办了.那是不是第一份合同会和第二份合同冲突不能做凭证哦?按照广州市的租凭合同是必须要退还保证金吗?那样不注明的话不就等于出租人提前一个月通知就能随时赶人走,承租人提前一个月通知就能随时能走人,对半边都没什么保障啊.承租人也提前一个月跟我们说他们要走了.我把合同的明细打出来: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巷、里) 号座 房号的房地产      出租给乙方作 商业 用途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币种:人民币 ) 元 
小 写 
大 写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 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的第 日前按 转入个人银行帐号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人民币 币)  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 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退回乙方 。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日 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由乙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管理费等。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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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zyqzyq……(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8-1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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