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这样的借条有法律效益吗

这样的借条有法律效益吗 借  条 
 
xx借用北京xx公司河北市场现金款    元 大写   元 ,北京xx公司河北市场代理由xx负责,约定xx于   年   月   日前归还,逾期不能归还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支付利息。


借款人签字            公司  盖章           河北代理负责人签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henga……(河北)
提问时间:2008-10-09 16:4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