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土地征用与补偿纠纷
土地征用与补偿纠纷 希望大家看下,以下情况我们打官司会赢吗?
情况是这样的,县政府为了招商引资,而同意一个投资商占用我们小组的全部土地。我们这个小组的土地已经在98年承包给组内成员,30年不变。当时分地的原则一等地每人8分,三等地每人1.2亩,并且每户都发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现在的分歧是当时分到一等土地的人要求全组人按照以下公式来领取
每户领取钱数 =(每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人数* 8分田*单位面积补偿金)+(剩余土地(也就是当时分到三等土地人家的多余土地)*单位面积补偿金/全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人数)。
作为分到三等土地的人,希望按照每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土地面积*单位面积补偿金来领取补偿金,也就是不想把当时承包的多余土地的补偿钱拿给全组平分,如果打官司,分到三等土地的人胜诉的把握有多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lmtc(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09-08-28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