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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

农村土地征用赔偿

农村土地征用赔偿 我村因修建铁路,要征用很多耕地。作为赔偿施工单位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赔偿。本来土地就是包干到户的,按理说就每家人根据自家土地的多少来收赔偿款。但是我村的干部们却定下一条不合理的规矩。即土地上的农作物的赔偿款每家根据自己种的作物收取。但是对于土地的赔偿款却要留在村上集体分账。也就是说不管你现在有没有土地,或者土地的多少。到时候全村的土地款来平分,人人有份。就我个人觉得很不公平啊。自己辛苦多年经营的土地到最后却有别人来分账。不知道这在法律上合法嘛?还请大家帮忙解决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浩口鸽子(四川-广元)
提问时间:2011-08-11 09: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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