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农村土地征用赔偿

农村土地征用赔偿 我村因修建铁路,要征用很多耕地。作为赔偿施工单位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赔偿。本来土地就是包干到户的,按理说就每家人根据自家土地的多少来收赔偿款。但是我村的干部们却定下一条不合理的规矩。即土地上的农作物的赔偿款每家根据自己种的作物收取。但是对于土地的赔偿款却要留在村上集体分账。也就是说不管你现在有没有土地,或者土地的多少。到时候全村的土地款来平分,人人有份。就我个人觉得很不公平啊。自己辛苦多年经营的土地到最后却有别人来分账。不知道这在法律上合法嘛?还请大家帮忙解决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浩口鸽子(四川-广元)
提问时间:2011-08-11 09: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