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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消费者?本案属民法还是消法?

我是不是消费者?本案属民法还是消法? 2001年,因自己家居装修,自驾货车到一商家购买水泥,搬运工在商家库房被倒下的水泥砸伤。2003年,法院以不能确定谁是雇主为由,判定我与商家平均承担搬运工医疗费。根据消法定义:①水泥为自用,而非单位用,可以确定我是消费者。②当货物超高超重时,商家有义务替消费者装货上车或送货上门,且不得以事先约定为由推卸商家应尽的义务。③当消法与民法发生冲突时,应以消法为准。然而,判决结果却与消法明显背道而驰。请问各位律师:本案属错判还是消法名存实亡?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862966……(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09-08-28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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