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消费权益

我第一天到北京西二旗学校培训,刚到入住的附近名为大东北宾馆,当进入宾馆卫生间时发现门并没有门把手,此

我第一天到北京西二旗学校培训,刚到入住的附近名为大东北宾馆,当进入宾馆卫生间时发现门并没有门把手,此 我第一天到北京西二旗学校培训,刚到入住的附近名为大东北宾馆,当进入宾馆卫生间时发现门并没有门把手,此时门已紧锁,我被困在浴室卫生间内,手机并不在身边,想到办法只能大声求救喊救命,喊了数分钟仍没有被人发现,我选择自救求生,门上有一竖条玻璃,我手缠毛巾,拿起身边物品打算打碎玻璃,不幸将手划掉块肉,血流不止,玻璃碎后够到外门把手打开外门被救。老板数十分钟后才到,说是我个人的责任不管我,我手不断流血只能自己先去医院,确诊筋割断动手术后住院治疗。
现产生一系列费用,和伤疤筋韧不可恢复伤害,精神伤害,来北京一切计划泡汤了,我该如何通过法律活得赔偿,能陪多少?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56676981(北京)
提问时间:2015-12-25 20:3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