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向哪里投诉?
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向哪里投诉? 陈律师您好:
合同
甲方:中传之音山西辅导中心
乙方:
甲方为乙方提供播音主持培训交流课程,我保证乙方所通过 天津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河南大学 院校至少到一个专业合格证,特签本合同。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的义务:保证开办播音主持培训交流课程,根据学生的情况在20—40天之内完成课程
2、 权利:记录乙方考勤,检查老师每天布置的作业完成情况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时上课,不迟到,旷课,不早退,按时按质完成作业,交给辅导老师。
2 乙方交齐学费3800+19800元并学完课程后,在参加以上学校播音主持专业考试后,如果没有拿到所签院校至少一所院校专业合格证,可退基本学费,或第二年免费重学。
三、如果希望挑选高校,另需付小课费,费用双方协调,如需提高名次,费用自付。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再保证课程效果,无法享受退费权利。
1.不参加以上学校的播音主持专业考试时。
2.无故未请假迟到早退旷课未能完成辅导老师布置的作业,这四项中任何一项的。
五、同在执行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解决未果双方向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自双方签字盖之日时生效,一年内有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上是合同内容。
甲方不退款的理由:1、山西辅导中心是加盟的,钱在北京总部那里,从5月份拖到7月份说是与总部商量。(但甲方代表和收费章都是山西辅导中心的)
2、一月份在临汾考试期间,甲方让孩子放弃其它学校的校考去见天津师范大学的老师,结果去了等了2天甲方没有联系上老师,甲方让孩子继续等下去,孩子想参加湖南师范大学的考试就回来了。甲方以此为由,说是我们不配合,没完成辅导老师的作业。
3、甲方到7月份,又说基本学费是3800元。
(3800元是参加辅导班的费用,11月交的。19800元是合同班的费用,12月中旬交的)
像这样甲方没有任何办学手续,合同不兑现算不算合同诈骗。执法部门只要甲方一送礼就没事了。我们该怎么办?向哪里投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ztgnm(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11-08-08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