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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们小区没有业主间的沟通渠道,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伤害业主利益的合同。某些业主就给全体业主家里

我们小区没有业主间的沟通渠道,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伤害业主利益的合同。某些业主就给全体业主家里 我们小区里,业主在布告栏里贴了信件,物业公司马上就撕掉。小区布告栏只许物业公司贴东西,不许业主贴东西。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损害业主利益的合同,部分业主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寄到业主家中,这构成侵犯隐私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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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dq3896()
提问时间:2011-08-07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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