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下水管道漏水所涉及物权责任和维修责任的问题
关于下水管道漏水所涉及物权责任和维修责任的问题 我家(4楼)淋浴下水管暴露在3楼卫生间顶上,今天出现裂痕,出现漏水,滴在3楼吊顶上。我平时就是洗澡,正常使用,装修时没改动过管道。3楼现在找我负责。但是我觉得管道在3楼房屋空间内属于3楼的物权,我只是下水的使用权,在我无不当使用的情况下,管道自然破裂,维修责任不在我,应该是3楼找物业维修,我配合他们维修。而且物业看出3楼顶上这根破裂的管道以前应该更换过,因大家都买的2手房,3楼比我先入住,3楼现在的住户说没有换过管道,可能是以前的住户更换过,但是具体是当时3楼住户换的,还是4楼协商3楼一起换的,都无从知晓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是3楼的责任,还是4楼的责任,维修是应该3楼去找物业,还是4楼去找物业,还是3楼找4楼维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ido(上海)
提问时间:2015-12-20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