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卖方未支付物业费,我方拒绝支付尾款,构成违约吗?
卖方未支付物业费,我方拒绝支付尾款,构成违约吗? 我于今年购房,口头约定交房后卖家以市场价返租至1月31日。当时合同上只写明了1月31日交房,未写明具体租金。贷款下来后,房东想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租房,我方不同意,于是房东拖了一个月才搬走。交房的时候,我方发现卖家破坏了墙面装修,并未交物业费,要求扣钱,卖家不同意扣钱,坚持要我们付完全部尾款后交钥匙。
我方拿房产证找人开锁后,要求他们先补交物业费或者扣钱,卖家不同意并提起诉讼。以合同上没有写明要交房租为由,要我们赔偿他们的损失,并要求我方支付尾款滞纳金,还要房屋恢复原样给他们免费住到1月底。
法院调解,说我们开锁不对,建议我们先支付尾款,然后起诉要他们支付物业费。我想问一下,我是否只能这么做?合同没有明确说明他们承担物业费,我们就不能在尾款中扣除这笔钱吗?合同上没写明租金,交房日期前就不能收取租金吗?第一次买房,没有注意把这些口头约定纸质化,现在很迷茫,谢谢各位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tou1……(上海)
提问时间:2015-12-16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