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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请教自书遗嘱和继承问题!

请教自书遗嘱和继承问题! 案例如下:
    母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婚并有一子;母亲是再婚,生前和现在的丈夫、大儿子一家及小儿子居住在一套房子里。母亲现已去世,生前曾写有一份遗嘱,因为遗嘱没有公证,也有分配不明的地方。不知法律会怎么判决。
     母亲名下相关房产有四套。
     一套现在大家居住的房子,产证是母亲一人所有,遗嘱中交代由大家共同居住并拥有。
    第二套房子产权也是属于母亲一人,遗嘱中交代由二儿子和孙子继承。
     第三套房子是新买的,产权是母亲、现任的丈夫、孙子共同拥有。房子由母亲和丈夫共同出首付,由现任老公承担还贷责任,贷款尚要还十年。母亲在世时,丈夫也同意给孙子的,所以母亲遗嘱里写有此房有孙子一人继承。
     第四套房子同样新买,是给大儿子买的,已装修完毕, 但产权写的是母亲和现任丈夫的名字,也是母亲及丈夫出首付,由丈夫还余下贷款,尚有10年还贷期。 母亲里遗嘱写明有大儿子继承。
      另外,母亲在银行开了一只金库,遗嘱里交代东西有孙子、丈夫、小儿子分配。

      现在问题是,遗嘱生前没有公证,母亲的父母现在出面索要法定继承的部分。
      
      现请教律师们,走法律途径,爷爷奶奶(也就是母亲的父母)能分到房产吗?   母亲的遗嘱里,有哪几条法律是支持的。  关于第一套房产,母亲当初之所以说共同拥有,是希望大儿子夫妇能够和她现任的丈夫互相照顾,并一同照顾好二儿子(因为二儿子有精神残疾),并没有考虑到爷爷奶奶的情况。而且 爷爷奶奶现在自己有两套一直居住的房子。
      多谢大家帮忙分析分析。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andy1……(上海-奉贤区)
提问时间:2011-08-01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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