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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方面的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方面的问题 你好,2015年12月13日我家人开车上班的路上与对向行驶而来的车辆发生相撞为造成人员伤害,在进过交警确认事故现场后对方负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在协商方面我们存在分歧,对方只负责对我们车辆的维修不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我们是2015年11月26日刚接的新车。我们要求按车架的20%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000万整,请问我们有权要求赔偿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明月.心(山西-晋城)
提问时间:2015-12-14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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