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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大四应届毕业生,前段时间通过校园招聘会面试了一家单位
王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大四应届毕业生,前段时间通过校园招聘会面试了一家单位 王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大四应届毕业生,前段时间通过校园招聘会面试了一家单位。从他们公司宣讲到录用前前后后用了一个多月时间。复试过后,他们发短信说我被公司录用了。然后让28号前把三方协议寄过去。中间有点事,和公司沟通了,他们说晚点也行,就是28号必须看到物流信息。然后我的协议是29号到的公司。可是她们收到后却说协议上面的章不清楚,不能签约。然后我就说这协议是学校盖好章后发给我手里的,肯定是有法律效益的。她们说实在不行。然后我就说那就把协议寄给我,我盖好章后在寄过去。他们却说时间可能,是可能来不及了。接着就说非常抱歉,不好意思啦一类的。我认为她们不是因为日期的问题。而是另有其因。但是已经给我发offer了。而且三方协议这方面的责任也不是我的。为了这个工作,错过了校园招聘的高峰期。也拒绝了其它公司。我很气愤,感觉自己好委屈。请律师帮帮我。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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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河南-平顶山)
提问时间:2015-12-13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