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财务人员,前段时间应聘到一家几个人的小公司工作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财务人员,前段时间应聘到一家几个人的小公司工作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财务人员,前段时间应聘到一家几个人的小公司工作,在工作期间,老板通知我和一名副总一起印制一批产品。副总只是拿出先前其印制的产品,说了一句:“按照这个弄就行了。”而后副总本人就离开岗位不见人了。(没有交代任何印制产品的标准和要求,期间没有进行任何检查,我本人也第一次干这个工作,什么要求也不知道)。在我印制过程中老板过来发现我印制的产品大部分不合格。当时老板没有说什么。可是在我事后一个月辞职之时,老板说要把那次出错产品的损失在我结算的工资里扣除,并一直拖了一个半月不给我结算工资。我很不服,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公司,公司老板出具了自己拟制的证明材料,证明我造成的损失和我应结算的工资金额一致,工资不发。
我想请问:
1.对于前面叙述的情况下,公司的损失我是否有责任?
2.公司对我造成的损失的计算应如何计算?是公司说我造成了多少损失就是多少损失,还是有第三方鉴定机构可以进行鉴定,并出具权威的鉴定报告?
3.公司一直不积极进行工资结算,采取拖延方式,我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5-07-08 16:42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