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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分手后女方怀孕了

分手后女方怀孕了 男女双方分手,突然女方说自己怀孕了并在很短的时间做了人流,要求男方赔偿人流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合理吗?男方该担负哪些费用?在法律上是否有明文规定?男方曾要求女方将人流凭据拿出,男方愿意给予支付费用,但是女方不愿意,现在男方消失了根本就找不到人,女方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向法院起诉有用吗?如果协商失败?男方不承认,抵赖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aman8……(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7-30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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