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在校大学生兼职,合同期间公司以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条例罚款裁人
在校大学生兼职,合同期间公司以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条例罚款裁人 签订了协议,协议中有这样两条:乙方在本中心指定培训点从事授课和教学管理宣传招生等相关工作;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在合同期内,甲方以乙方招生不利为由裁掉乙方,并且罚款。当时实际情况是六个同样的培训点,我所在的点招生成绩排在第三。并且在招生这这一块,我的确是按培训点负责人的指令去做的,并无任何个人失职。公司只说招生不利就裁人罚款,不出具任何书面通知就赶人走,是否违约?我该如何做?在这个公司,这样遭遇的大学生还有很多,望帮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VD1505()
提问时间:2011-07-30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