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聚众扰乱单位秩序可否罚款处理

聚众扰乱单位秩序可否罚款处理 一起治安案件中,行为人甲、乙丙(三人属亲属关系)到派出所了解甲的爱人被打一事的情况,到达派出所后,三人不听民警解释,同时辱骂值班民警,民警用摄像机摄像,乙动手殴打值班民警,丙动手将摄像民警的摄像机打落在地,甲一直在骂。处理该案时,民警产生争议:一种认为三人的行为适用《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均处罚拘留处理,乙为首要分子,甲、丙为次要分子;二种观点认为:该案适用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乙,丙拘留处理,甲罚款处理,请问:1、该案定为聚众扰乱单位秩序是否准确?2、如果定为聚众扰乱单位秩序,是否行为人都的拘留处罚?急急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nx8223(四川-阿坝)
提问时间:2011-07-29 17: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