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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再婚夫妻的财产继承问题

再婚夫妻的财产继承问题 女方(以下称甲)丧偶多年后再婚,甲名下有房产一处A,再婚的男方(以下称乙,)到该处与甲共同居住。甲有一儿子已经成人且与甲共同居住,乙有一儿子也已经成人但不与乙共同居住。

甲与亡夫的另一处房产因为拆迁而给了一套房B,房产证的名字如果写甲的话(房产证的签发是在甲乙二人婚后),该处房产将来的继承问题。

在夫妻双方共同生活10年以后,假设女方甲先于乙死亡
1:A房产如何继承、B房产如何继承?
2:双方子女是否对继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3:假设甲先去世,甲的子女是否有权利要求乙离开住房?
3:再婚夫妻共同生活10年以上,婚前财产是否成为共同财产?

为了照顾双方感情,甲不愿做婚前财产公证,也不愿在办理B房产证的时候使用儿子的名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lvzi……(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09-08-20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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