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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是否有效? 2010年7月进入公司,当时公司给了合同让我签,但没有签回给我。期间多次要求,公司一直以合同在总公司为由推拖没给。直到这个月,因为深圳因大运会要求企业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需要提交合同原件审核这个契机,我才看到了我的合同。
合同的甲方为上海XXX公司,地址为上海。落款和骑缝章却是上海XXX公司深圳分公司。
合同的内容被公司篡改(当时我自己只填写了试用期工资为6000元,劳动报酬的部分被公司篡改为基本工资1800元。)
我前几个月怀孕,公司知道后,就按照基本工资1800来给我发工资,并说其他是绩效工资。社保一直是深圳分公司给我缴纳的。

我想咨询一下:
1.此合同甲方写的是上海公司,但盖章是深圳分公司的章,这个合同是否有效?

2.我除试用期外,大半年实际发放的工资都大于6000元。公司给缴纳的社保基准也是2000多元,考勤(请假)也都是按照6000多的标志来扣的,不是按照1800.
  可是目前我才得知公司篡改了原来的工资标准。我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eryl……(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7-28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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