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解除合同赔偿问题

解除合同赔偿问题 你好,我在一个外资公司干了快6年的销售了,现在由于我负责的福建区域不在销售我公司产品,公司人事要求把我调往广州总公司,我不去,我合同上工作地点是写广东省外的,我的合同到期是今年9月份,现在如果我不去广州上班,这样可以按照什么标准来给我赔偿金额,应该赔偿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uS6397(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1-07-26 11:4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