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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否有权得到开发商的赔偿

我们是否有权得到开发商的赔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产权登记的约定”中注明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由出卖人继续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出卖人自上述约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依照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按日承担违约金。
2013年9月30日交付使用,通知本月10日开始办理产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amaai……(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5-12-0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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