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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不满13周岁的儿童打仗公安部门可以受理么?

不满13周岁的儿童打仗公安部门可以受理么? 起因如下;

事情发生的当时,被打的孩子对打架的孩子进行辱骂和挑衅,这种辱骂和挑衅已经好几天了,所以这5个孩子决定要打他,于是呢其中的两个孩子踹了被打孩子2脚,被打的孩子再跑时候自己跌倒了,把膝盖弄破皮,只是孩子的血型是10万中难得的一例,所以该家长带孩子作了详细的检查,当时已经找到打人的孩子家长了,打人孩子的家长态度也很明确,同意给被打孩子检查付费,可是呢,等去检查时候呢,被打孩子的家长却报案了,公安局把打架的五个孩子全部带去做笔录,又把家长们带来,所有打人孩子的家长都同意给被打的孩子负相应的医疗费,那么对于不合理的费用该如何处理呢?这样的案件公安部门可以受理吗?又能做什么处理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涯冷漠霜(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1-07-22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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