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是否构成该公安部门受理的侮辱案?
是否构成该公安部门受理的侮辱案? “致**主任的公开信息 *主任: 吃喝赌辛苦了!
改制结束有时间了,对我们的安排你连想都没想,可对***你却强行地做第二次安排了。原因呢大家也分析了,他单位改制剩余的票子多,有钱给你花,有好酒好烟孝敬你,我们做不到,也不敢做,你天天带着司机保镖跟在***的屁股后面屁颠屁颠的,难道他肛门上擦有蜂蜜?注意哦,蜂蜜舔完了就是屁和屎哦,我们也不会放过你!”
有人将这条信息以匿名形式发给了一单位科以上人员,主任向公安部门报了案,公安部门即以侮辱案进行了查处。请问:是否构成该公安部门受理的侮辱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HCHZH……(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0-11-20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