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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续签劳动合同是否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0929

未续签劳动合同是否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0929 我于2004年5月14日进入东莞一家工厂上班,08年前劳动合同是每年一签,从08年1月1日起签了一份三年的合同,终止时间是2010年12月31日.此合同终止前未接到工厂续签的通知,直到2011年5月27日才通知我签订新合同,但因为新合同上的起止时间是从2008/1/1~2011/12/31,以及合同上的工资写的是1100元,与我现在的实际工资3200元不符,所以我拒绝了签这个合同.到今天为止工厂没有任何动作,既没有叫我签这份合同,也没有发终止劳动通知书.现有几个问题想咨询:
1.我现在不想在这个工厂上班了,是否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要求依法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以及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可以要求厂方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以及经济补偿金的话,具体是怎样计算的?金额大概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aoxi……(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1-07-19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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