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门市装修纠纷  没有合同  这个有法律效力吗?

门市装修纠纷  没有合同  这个有法律效力吗? 保证书

保证人:刘某(自己签的字)            电话:


本人刘某于2011年5月11日口头约定承包李某、孙某夫妇夫妇开设的某某日化店的门市装修工程,所承包的装修工程包括:装修所用材料及工程费,共计46000元整(肆万陆千元整)。并口头约定工期30天左右。定于2011年6月20日前完工。但本人(刘某)屡屡失信,装修工程进行至25日仍未完工,现书面保证门市装修于2011年6月30日24点前完工。到期仍未完工,超出日期每天按5000元(伍千元)赔付李某、孙某夫妇。同时对装修质量也进行保证,工程结束后6个月内若出现装修质量问题免费维修。保证书所述真实有效,本人(刘某)自愿履行。



 保证人签字:刘某(有手印)


2011年6月25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3866(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1-07-19 09:07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