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我目前的情况如下,请问辞职是否应该交公司违约金?

我目前的情况如下,请问辞职是否应该交公司违约金? 我2010年7月1日入职大恒集团,2011年7月14日提请辞职。我是北京生源。
   入职时我跟大恒集团除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外》外,还签署了一份《保密协议》和一份《接收应届毕业生协议书》。其中《接收应届毕业生协议书》有两款协议如下:
      第二款:乙方被甲方录取后,不允许随意调动。在国家规定的四年服务期内,乙方不得申请自费出国、考研,服务期限四年。
      第四款: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四年后方可流动。乙方如违约将根据服务期限长短采取经济惩罚的办法处理。服务期不满一年罚16000元;不满两年罚12000元;不满三年罚8000元;不满四年罚4000元。乙方为非北京生源除按上述惩罚外,同时应交本公司为其办理的进京指标及办理户口手续费等20000元。
    现在公司答应我,七月份完成工作交接就可以为我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必须得交12000元罚款,否则不能办。请问这个罚款我是不是应该交?
    补充:如果罚款写在合同里,根据《劳动合同法》先关规定,我是不应该上交的,但是涉及罚款的条款写在协议书里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Ycrys……(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1-07-16 14:43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