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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国家机关印章未完全的行为是否构成私刻国家机关印章罪

私刻国家机关印章未完全的行为是否构成私刻国家机关印章罪 一诈骗犯罪嫌疑人为使自己所诈骗钱财的对象信以为真,便到一个体印章刻制部刻制了一枚椭圆形“XX市房产管理局财务专用章”,该刻字部在未有对方提供的有效证件和单位证明、介绍信的情况下,为其刻制了此印章,但在印章上未刻五角星。诈骗犯罪嫌疑人拿到印章后,因上面没有五星,又让其朋友在印章上刻上五星,才拿此印章作为诈骗工具去作案。本案中,刻字部刻制该印章但未刻制上五星的行为是否构成私刻国家机关印章罪?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静听花落(山东)
提问时间:2011-07-16 10:0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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