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关于房子和金钱的纠纷
关于房子和金钱的纠纷 我姨姨和姨夫是后来走到一起的,都各自有各自的儿子,他们07年领的证,开始是租房子住的,然后2009年过年时,使用我妈妈的经济适用房的这个资格,买了套房子(但房产证还没办,但要办也是我妈妈的房产证),从开始到现在总共投入19万(包括房内设施和装修),有5.6万是问我家借的(有欠条),还有3万是借的我外婆的(有欠条),有2.4万是那个男人家里出的,还有剩下的8万是他们的钱,那个男的的工资,我大姨没上班。现在他们还住在那个房子里的。那个男人那天叫我妈妈爸爸去算账,问了我妈妈几个问题,1、这房子是不是你同意我住的?我妈妈回答:是的,我的房子只有我同意了你才能住。(但没说住多久)。2、你当时同意了,为啥现在又不同意了,又反悔?我妈妈回答:我想买房子,买不起,我现在想收回了。3、办这个房子合同的身份证等等的是你自己自愿提供的?我妈妈回答:我的房子,肯定是我的东西才能办的,有些东西还是我本人去办的。(我妈妈发现那男人在录音)我拒绝回答你任何问题,这个房子是我的。 那男人还把办房产证的合同等手续压他那了,说把钱拿来再给你这些。请问这些那些犯法了?这个那男人该分钱么?如果分,该分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an2s……(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1-07-14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