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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关于人身损害问题

关于人身损害问题 我和前男友分手了,他看见我和新男友在一起逛公园,他上去就把我新男友打了,新男友挨打情急之下掏出一把小刀,给他肠子捅了一刀,然后跑了,前男友住院了,他爸报案了,如果经过协商之后,他赔他钱了,他撤诉的话,还用负法律责任了吗?我的意思是受伤的没追究责任,派出所还用判他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网校学(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07-14 02: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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