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关于人身损害问题
关于人身损害问题 这个事情里面涉及到3个
人,一个女人,和2个男人,女子今年23岁,2男子是有妇之夫,生意人。2男子之
间是因为有生意上的往来成为了朋友。表面上是朋友,实际上是因为利益关系。
我就以A男子和B男子来称呼吧。A男子和女孩子认识的,B男子是因为A男子的关系
跟女孩子认识。事情是这样的,2011年6月11号晚上,2男子因生意的事情一起去
广州,不料因飞机延误被安排在某宾馆住下,A男子就打电话给女子叫他来宾馆玩
。女子就去了宾馆,不料跟他们见面之后,不知怎的,那天晚上女子就跟2男子一
起去了广州,去广州之后,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该女子被2男子轮奸。女子本
来想算了的,再广州待了3天后就回来了,不料,一个月之后,女子发现自己怀孕
了。女子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傻女子(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1-07-13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