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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

员工合同到期后,公司超过1个月时间与其签定合同?

员工合同到期后,公司超过1个月时间与其签定合同? 公司有一员工是2006-5-29日入职的,原先与其签定的合同己于2011-5-29日到期,现己过去了1个多月了,公司没有与其签定续签的劳动合同,现在又准备精减到此员工,那如果公司进行赔偿的,请问应该如何赔偿?
现在己经超过了1个多月,如果员工要求将"2011-5-29"至"现在"期间的工资按2倍结算,他有没有法律的依据?
这段期间,公司没有与其签定合同,己经违反了劳动法,应该如何理赔,是比较合适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u168……(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1-07-12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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