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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如何主张我的权益?

如何主张我的权益? 我交了一套房子的定金,是定金,开发商只给我开了一张收具并在收具的备注栏里注明了余下的款何时再交,在定下的时间里我按时去了,但是因为房子还有未做到位的,双方约定等做到位再交余下的钱再签合同。过了一个月我收到通知说我定的房子面积增大了,而且超过了房管合同上有一条规定的30%,所以因为增加的面积,我和他们就价钱协商,协商不成,我就提出退定金,他们不给退。这事就这样一直拖着,最近又得到开发商的老总给抓起来了,我现在就担心我的定金是不是更加要不回来了?还是他们可以把定金没收或者我定的房子他们可以自行处理?在这个事件上我该怎样主张我的权益?如何来避免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dhfy(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09-08-11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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