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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主张我的合法权益

我该如何主张我的合法权益 92年我与大哥共同经营一家水暖店,当时我出资一万余元,大哥出资3万余元货物,共同经营4年,期间我和我爱人只拿生活费,没有盘存分红,期间我借支3万5,大哥借支20多万,大哥看着生意好,要我们夫妻另外发展,我们要求盘存分股份,可他以我曾借支为由股份以抽走,没有股份拒绝了,96年初大哥拨货10万元供我经营,要我们赚钱了再还款,后来我们还了5万,余下的他催要我们不愿意还要求盘账,因为我们出来时总店存款存货在50万元以上,具体不详,后来他见我们坚持,就说这5万算了,我们念兄弟情就没计较了。06年大哥女儿买车,找我们借了5万元,说3月后还,可至今未还。我们催要,他就以没钱为由拒付,据我所知,他的生意做得很好,肯定有还款能力,现在我家经济困难想找他索要,请问我们有权利要回那5万元钱吗,如果打官司我们这是算经济纠纷还是财产纠纷?麻烦律师尽快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h1984(湖北-咸宁)
提问时间:2010-02-05 13:1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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