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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新公司工作,被同事传染肺结核,能追究责任吗?

去新公司工作,被同事传染肺结核,能追究责任吗? 上个星期四去了一间新公司,跟一个20岁的女孩实习,就坐在她旁边,她整天咳嗽,平均每几分钟就咳嗽,她和我讲话都直接对住我咳,也不用手档,很没礼貌。她咳出来的气都直接喷到我身上。她人很瘦。上个星期四和星期五,还有这个星期一,这三天我都形影不离的坐在她身边跟她学。星期二开始我感觉自己肺部和呼吸系统不舒服。我怀疑她有肺结核,星期二我就没再去那家公司了。
如果被她传染了肺结核,我能要求那间公司或者那个女孩,赔偿吗?去劳动局或法院通过起诉,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吗?谢谢 
还有就是那间公司招收新员工入职是不用体检的。这间公司招工不体检的做法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和法律?(因为公司如果招的是有传染病的职工,那就会危害到其他健康职工的身体健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请教请教(广东)
提问时间:2009-08-1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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