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人身精神伤害如何诉讼?
人身精神伤害如何诉讼? 我是修水县大椿中学校长饶兴国,由于本校的黄小彬、李圣君、罗水华三人捏造事实对我的诽谤并在江西都市频道现场吧的网站上予以公开,对我本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使得本人在本次修水县中小学校长竞聘上落选,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后果。为了维护正义和本人的合法权益,我将对上述三人提起诉讼,并将江西都市频道现场吧网站作为第二被告(该网站未经调查核实便随意公开,是典型的帮凶,有违宣传的作用,甚至是特意制造社会矛盾)。在此我想请教相关的律师,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应当根据哪些法律条文?我可以提出哪些方面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51529……(江西)
提问时间:2011-07-09 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