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骨折人身伤害诉讼1年有效期是否已过?
骨折人身伤害诉讼1年有效期是否已过? 案情:
由于历史原因,被告二(屋主)在2003年造了一层半的楼房,现政策允许可以按二层半建。被告二(屋主)将房子的改建总包给第一被告(作头),第一被告又将拆房活转包给原告,原告招了6人实施拆房。
在2009年12月5日,原告在拆二楼南面炮台时,不慎从上面摔下,伤一根肋骨。事发后,原告一直向第一被告发(作头)赔付医药费,而第一被告认为此事与他无关。一年多,受伤的原告没有向被告二(屋主)正式主张过医药费赔付,现事隔一年多受伤的原告上诉要求第一被告(作头)及第二被告(屋主)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
1、 诉讼时效
原告摔伤胸骨骨折,2009.12.05急诊留观,2009.12.09离开医院,医嘱休息三个月,当时原告没做伤残鉴定.
咨询如下:
A. 诉讼时效起算点:是受伤那一天(2009.12.05)?出院(2009.12.09)那一天?还是三个月后?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12312……(上海-松江区)
提问时间:2011-01-12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