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关于民事诉讼,债务追讨!
关于民事诉讼,债务追讨! 我是债权人,在去年借给一个朋友10万元,他给我出具了借条,并抵押了一处房产。因长期讨要不给,现在起诉到法院,庭审过程中,对方说我拿的借条上没有利息,不符合常理,其中三万是利息,实际借款是7万。同时找了两个人证(假人证)。作证说在借款是听见、看见我借的是七万,另外三万是利息,说当时我要求一起写成十万否侧就不借。现在借款方要求还款可以但只能还款7万,那三万是高利贷不还,现在庭审结束了,我该怎么办?我只有借条一张,因当时没有他人在场,我也找不到假人证,难道我就这样的输掉官司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刘威1(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07-07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