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合伙关系。造成意外伤害我是不是在这种情况要追加被告。
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合伙关系。造成意外伤害我是不是在这种情况要追加被告。 我想问一下。是不是我这种情况要追加被告。
上楼板是一共连老板八个人。老板提供上板工具,找活联系活。我们七人负责上板。利润是十份。老板三份。我们一人一份。现在由于老板的上板车圆宝丝损毁。造成我本人从房上坠落。右跟骨粉碎性骨折。我现在起诉的是老板和房东。是不是合理。用不用追加被告。谢谢。还有我现在的伤残鉴定为县人民医院下属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伤残九级。手术为钢钉固定撬拨复位。现在有三点。一粉碎性右脚骨骨折,二,右足弓变小,踝关节功能障碍,等后遗症。三。现在走路不稳,上楼梯困难。是不是鉴定不当。能否够上八级伤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nnm(河南-鹤壁)
提问时间:2011-07-07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