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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纠纷
商铺纠纷 你好:我是2009年租一商铺,其中一部分租给另外一人,合约期为5年,可是我现在要收回房子。合约上注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德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甲方违约,负责赔偿乙方装修费及1个月违约金。若有特殊情况,须提前3个月同知乙方,同时支付乙方1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甲方退还乙方所交剩余房租。现在我也提前通知并且没收后面的租费,在赔偿一月租金为违约金,一切都按合同执行乙方还不答应,周一准备起诉不知怎样。而且起诉时间要多长时间可以解决。有没有近快解决的方法呢?在说我现在没收他租费,不知他要耗到何时,现在可以停电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mK9973(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07-07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