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遗产法律咨询

遗产法律咨询 请求法律解疑

1996年,因实行公房由住户购买政策,我母亲所住的46平方米公房需自已出钱购买居住,由于我们都是工厂工人,收入不多,母亲[父亲已去世]召集全家人[我家兄弟3人]商议,确定谁出资购买以后该房产由谁继承;我二位弟弟明确表达无能力购买放弃,我设法借债了6890元购买了该房屋,购买后房产证上写的是母亲的名字。
1996年4月1日我母亲和我兄弟三人签署了一份房产继承协议书,明确该房屋由母亲居住,母亲去世后由我单独全部继承;并且规定中有一条‘如房产证地址有变动或更改,本协议同样有效’,我母亲和兄弟三人分别代表其家属在协议上签字按手印。
1996年4月15日,我母亲据此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公证书主要内容为二项;房产由我继承,母亲的生养死葬三个儿子都要承担。
2002年11月19日,我离婚后将房口迁入母亲住地,现户口上只有我和母亲两人。
2009年5月因政府拆迁,该房产被补偿拆迁,补偿现金22万,另外5万货币补贴。应母亲要求,我用补偿款为母亲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购房款超过补偿款,差额由我出资,全部交易都有发票收据],房产证还是母亲的名字。因房屋地址发生变化,我母亲又于2009年4月19日签署了一份‘房产遗嘱补充’,申明现购买房产为拆迁款购买,现购买房产由我继承。
但自从得知原房产拆迁有一笔补偿款后,家庭里就烽烟四起,在我为母亲购了新房后,我的一位弟弟强烈要求我给予他补偿[另外一位弟弟因曾经分得父母的一套住房指标而放弃要我补偿],考虑到我这个弟弟确实没有得到父母的遗产,我同意给他2万元,但他不同意。
我搞不清楚,难道这些协议没有效力吗?我该如何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谢谢。 E: ljz4902@sina.com ,13973178820,刘生[湖南长沙]


2009年8月7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90258……(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09-08-08 18:2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