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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追尾机动车,交警认定电动车全责,电动车对责任认定书不签字

电动车追尾机动车,交警认定电动车全责,电动车对责任认定书不签字 机动车正常行驶,电动车因驾驶不当追尾机动车,交警认定电动车全责,电动车对责任认定书不签字,要求机动车对其赔偿。期间交警扣车,五个工作日后交警调解各修各车,电动车仍然不满,要求机动车赔偿,机动车无责坚持不赔偿,导致处理时间较长,机动车是否可以要求电动车赔偿期间所产生的停车费拖车费和误工费?另外目测电动车超标,是否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对其鉴定?如果电动车继续拖延时间,应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zhuji……(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5-11-09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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