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物业纠纷
物业纠纷 去年开始装修的时候,我们交纳给物业装修保证金1000元,物业给我们一份装修手册,说要按照物业手册上面的规定,否则要扣钱.
今年装修结束,我们要求收回装修保证金,在物业查看我们装修之后,拿出一份我们没有看过的装修管理条例说,我们把阳台包入卫生间违背了那本我们没有看过的管理条例,要求扣除500-1000元装修保证金,我们说:”装修手册上并没有说明不能把阳台包入卫生间,上面也没有说明具体的扣钱标准,他们后拿出的那份条例内容之前根本没有告诉我们业主”,后来由于他们不能确定到底要扣多少钱,我们要求下次找物业经理协商.
今天我们去找物业经理,物业经理居然以:”你们之前态度不好,扣多少由他们说了算的理由要求扣除我们装修抵押金1000元,还说我们更改了配套设施阳台的使用功能,阳台就是阳台不能改,所以要扣钱(给我们的那份装修手册上确实有不能更改配套设施的使用这一项,但是我们不知道阳台也是配套设施,不知道这个说法何不合理,之前也没有人跟我们讲解过)”.我们说:”很多人家都把阳台包入了客厅或者餐厅房间,那这个是不是也算更改了阳台的使用功能”,经理又说:”我们要扣谁的也是我们说了算,所以就是要扣你们的”
我想咨询一下:具体扣除装修抵押金的标准是由什么来规定的?有没有统一的标准?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有没有什么有效的法律来依仗?
由于是新小区,入住率不高,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怎么样才能在和物业遇到纠纷时不那么被动?
物业的态度很恶劣,我们能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zpzxx……(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1-07-04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