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消费权益

物业纠纷

物业纠纷 去年开始装修的时候,我们交纳给物业装修保证金1000元,物业给我们一份装修手册,说要按照物业手册上面的规定,否则要扣钱.
今年装修结束,我们要求收回装修保证金,在物业查看我们装修之后,拿出一份我们没有看过的装修管理条例说,我们把阳台包入卫生间违背了那本我们没有看过的管理条例,要求扣除500-1000元装修保证金,我们说:”装修手册上并没有说明不能把阳台包入卫生间,上面也没有说明具体的扣钱标准,他们后拿出的那份条例内容之前根本没有告诉我们业主”,后来由于他们不能确定到底要扣多少钱,我们要求下次找物业经理协商.
今天我们去找物业经理,物业经理居然以:”你们之前态度不好,扣多少由他们说了算的理由要求扣除我们装修抵押金1000元,还说我们更改了配套设施阳台的使用功能,阳台就是阳台不能改,所以要扣钱(给我们的那份装修手册上确实有不能更改配套设施的使用这一项,但是我们不知道阳台也是配套设施,不知道这个说法何不合理,之前也没有人跟我们讲解过)”.我们说:”很多人家都把阳台包入了客厅或者餐厅房间,那这个是不是也算更改了阳台的使用功能”,经理又说:”我们要扣谁的也是我们说了算,所以就是要扣你们的”
我想咨询一下:具体扣除装修抵押金的标准是由什么来规定的?有没有统一的标准?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有没有什么有效的法律来依仗?
由于是新小区,入住率不高,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怎么样才能在和物业遇到纠纷时不那么被动?
物业的态度很恶劣,我们能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zpzxx……(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1-07-04 20: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