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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开发商无故延期交房违约不赔偿怎么维权?

开发商无故延期交房违约不赔偿怎么维权? 本人于2010年购买了大兴区旧宫镇明悦湾的商品房,合同的交付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现时间已到,但开发商无故延期,违约不赔偿,推卸责任是大市政未施工无法交房,其实现在的2\5\7号楼还在施工中,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条件,为了掩人而目,推卸责任,说成延期交房是大市政,真是无赖的表现,请问:开发商无故延期交房,违约不赔偿应该怎样违权?有什么法律根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政法官员(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1-07-04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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