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在线等候:拆迁,我可否应该请律师发函声明主张权利,以证?
在线等候:拆迁,我可否应该请律师发函声明主张权利,以证? 我找到开发商,商谈重签协议的事情。但是开发商讲,上次我父亲签协议的时候我在现场,所以他们认为协议是有效的。问题是,当时现场因为不懂、我几乎就没看那份协议(另,当时我小夫妻正吵架,心里很乱);我和开放商同样的认为是:我父亲的房子,是该我父亲签订协议!其实该房产早已经归我(我结婚已另立户口本。土地使用证上便是“我的名字”,因为历史原因一直未能办理房产证。)请教专家:1、能否因为我当时在签字现场,就丧失了“签订拆迁协议的权力”?我并未请我父亲代为签字。2、如上述1不成立,我可否应该请律师发函声明主张权利,以备以后之需?
祝好! 法律门外汉 2011年7月3日
上一次的问题附后:“紧急求助:请问,这样的拆迁协议合法有效吗?可以重新签订吗? 06-25 19:54 发布者:弋民 回答:(1) 我现在居住的几间房子面临拆迁。这几间房子里有我父亲早年建的两间老房子和我近年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翻建的两小间房子;现在,主要是:是我持有所有房子所用土地的“最新的”《土地使用权证》,历史原因都没有房产证。而,老的建国初期政府发的“房、地契”是我的祖父或曾祖父的姓名(现已由我父亲在年前签协议时交给了开发商)。问题是:在年前我父亲在被劝诱的情况下、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中,未体现我的利益;而且,该协议上,我并未署名签字。我认为该协议不合理合法,应该重新签订。但我找到拆迁办的人员和开发商,他们告诉我:这属于家庭内部问题。他们不与我重签协议。实际上,我们家庭和睦,没有矛盾、没有问题,只是我觉得协议签订的不尽合法理,我父亲也完全同意并支持我的看法。请教律师:仅从您法律专家的专业的、司法的角度,怎样看待这份协议?我想取消并重新签订这一协议可以吗? 祝好! 法律门外汉 2011年6月25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弋民(河北-秦皇岛)
提问时间:2011-07-03 20:31